5月7日,由總院和節能環保作為起草單位的兩項國家標準《鋼鐵渣用于礦山充填技術規范》《鋼渣堆存場地風險管控技術規范》順利獲批立項,將有助于支持“十五五”期間鋼鐵渣歷史堆存和資源化利用兩項難題的目標實現。
此次兩項國家標準立項,緊扣2024年11月發布的《土壤污染源頭防控行動計劃》和2025年12月發布的《固體廢物綜合治理行動計劃》(“固廢十條”)要求,聚焦鋼鐵渣歷史堆存環境問題和資源化利用率低的兩大難題,補齊行業標準短板,對推動鋼鐵固廢全流程規范管控、助力行業綠色發展具有重要意義。
鋼鐵渣作為鋼鐵行業大宗冶煉固廢,其堆存環境風險防控、資源化規模化利用一直是行業重點攻堅方向。《鋼鐵渣用于礦山充填技術規范》是繼總院和節能環保制訂發布的國家標準《礦山修復回填用鋼渣應用技術規范》之后又一部鋼鐵渣用于礦山治理的國家標準,該項標準立足跨產業協同降碳需求,可推動鋼鐵渣規模化消納,同時實現礦山采空區治理、塌陷區修復與地質災害防控,契合新發布“固廢十條”中第十一條“在符合環境質量標準、污染風險管控要求和安全生產要求前提下,探索通過井下充填、礦坑回填、生態修復等方式規模化消納利用大宗工業固體廢物”的行動部署,助力形成“鋼鐵大宗固廢消納-礦山生態治理”的良性循環。
《鋼渣堆存場地風險管控技術規范》將明確鋼渣堆存場地選址、工程建設、風險監測、應急處置等全流程技術要求,填補鋼渣堆存場地風險管控國家級標準空白。該標準的制定,將有效破解鋼渣堆存“重處置、輕管控”的難題,防范鋼渣堆存污染遷移環境風險,筑牢遺留堆存場地生態安全防線,助力“固廢十條”中第十五條“開展環境風險調查評估,‘一場(礦)一策’深入推進堆(渣)場等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,到2030年完成全國60%以上的歷史遺留固體廢物堆存場所治理”要求落地見效。
此次兩項國家標準獲批立項,充分彰顯了總院和節能環保在冶金固廢綜合利用、礦山生態環境治理領域的技術積淀與行業引領力。總院和節能環保將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化工作要求,高效推進標準編制工作,保障標準科學性、實用性與可操作性,以標準賦能鋼鐵固廢綜合治理,為落實“固廢十條”政策要求、推動行業綠色低碳轉型、助力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堅實技術標準支撐。同時,以標準為牽引,推動鋼鐵固廢治理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,為我國大宗固廢綜合治理、“雙碳”目標實現、美麗中國建設提供更強有力的標準支撐與技術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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